1. 证据保全:一旦发现因虚假广告造成权益受损,首要任务是收集和固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记录、广告内容截图、产品实物及包装等。
2. 商家协商:在持有充足证据的基础上,可以先尝试与发布虚假广告的商家进行沟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
3. 行政投诉:若商家不予解决或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请求查处虚假广告行为。
4. 消费者组织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消费者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5. 诉讼途径:如果行政处理或调解未能达成满意结果,消费者有权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及《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商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其他合理费用。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39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