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律师:如何对申请宅基地国土所拒批的决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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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92 更新时间:2023年11月22日16:25:01 打印此页 关闭
    一、

    如何对申请宅基地国土所拒批的决定提出上诉

      可以向做出决定机关的上一级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原则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原则: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应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屋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应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

      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三、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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