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领导包案暖人心,上门听证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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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274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20日16:27:29 打印此页 关闭
        “没想到领导这么重视俺反映的事,还专门到家里来听证。经过检察官这么一说,俺对法院的判决弄明白了,以后不再申诉了。”5月12日,在沂南县检察院组织的上门听证会上,现年73岁的申诉人汪某表示不再信访,一起不服法院判决的申诉案就此画上句号。

        原来,家住沂南县大庄镇某村的汪某的女儿与邻村石某谈恋爱,后因不想继续交往而分手。2021年1月,石某凌晨爬墙进入汪某院内,强行推门入室,致使门后的汪某摔倒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住院花了1万余元医疗费。半月后,石某又乘汪某住院治疗无人在家之机,再次于深夜翻墙入院,将汪某女儿的衣服及半袋粮食盗走。 2021 年 7 月6日,沂南县检察院以石某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提起公诉。同年9月2 日,沂南县法院以被告人石某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000元,赔偿汪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赔偿款一直未能执行,汪某以石某未赔偿、量刑太轻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受理该案后,该院认真落实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的“领导包案”责任制,对该案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询问了原案承办检察官办案相关情况,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并听取申诉人意见。该院认为原判决并无不当,赔偿金未能执行到位,申诉人可以继续向法院申请执行,其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为解开申诉人汪某心结,化解信访矛盾,该院结合汪某肢体残疾、行走不便的实际情况,邀请一名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决定上门简易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了解了汪某家庭生活、耐心听取她的想法和诉求。就原案的办理情况、法律依据等进行了通俗易懂的释法说理,向老人和其女儿讲解了量刑指导意见等法规,还根据汪某肢体四级残疾、丈夫患肺癌于两年前去世系低保户等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等途径进行帮扶,发放司法救助金 5000元,用于其后续治疗。申诉人汪某对答复结果表示认可,并自愿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书。

        近年来,该院按照“止于至善”目标要求,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制,坚持申诉案件时效与质量并重,通过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形式释法说理,用心用情帮助涉法涉诉困难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2021 年以来,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 32万元,再次申诉率和重复信访率大幅度下降,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确保不让一个人在乡村振兴路上“掉队”。胡金华  吴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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