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律师: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是什么?

    分享到:
    点击次数:351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20日18:38:23 打印此页 关闭

     1、公司依法设立

      公司是股东的载体,股东权依赖于公司的存在。如果公司没有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人当然不能具有股东资格,当然也不具备转让股权的资格。

      2、股东依法取得股东资格

      作为公司的股东,无论是原始出资人还是继受获得公司股份的受让人,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股东资格。

      3、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

      4、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

      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的企业设立时的登记机关。

    上一条:沂南律师:夫妻一方避免“被负债”的10个法律要点 下一条:沂南律师: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