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律师:对于卖假货工商局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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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770 更新时间:2021年07月14日23:37:09 打印此页 关闭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会遇到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当出现这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工商部门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对于卖假货工商局怎么处罚?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二条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综上所述,以上法律法规规定了对于卖假货工商局怎么处罚?的方式,《产品质量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已经有明确解释,消费者买到假货时,可以向工商局投诉,工商局会依法扣押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时会吊销卖家的营业执照。如还有疑惑,可以视案件具体情况咨询律师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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